日前,在科伦坡附近海域行驶的集装箱船“ZIM Charleston”货舱中集装箱起火,据最初报告,约有300个集装箱受损。(详情:约300柜受损!一大型集装箱船着火,满载中国货物,船期严重延误!)
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损
最新进展,根据保险索赔公司WK Webster的说法,所有货方在交付货物之前都需要提供共同海损担保。
WK Webster表示:“我们目前正在与理赔师接触,以确定将提供的GA保险条款。”
据了解,集装箱船“ZIM Charleston”为世界最大独立集装箱船东公司塞斯潘Seaspan所有,而目前正被租给以色列集装箱航运公司在运营。
据悉,“ZIM CHARLESTON”建造于2011年,悬挂香港区旗,运力8586TEU,服务于以星亚洲内部的China India Express III (CI3)航线,事发时执行7W航次。
该船满载中国货物,曾挂靠舟山港(7月7日)、天津港(7月10日)、上海港(7月19日-20日)、厦门港(7月22日)、香港(7月24日)、蛇口港(7月25-26日)。
据大船期数据,涉及多家船司共舱:ANL、达飞、CNC、中远海运、长荣、GOLD STAR LINE、HAMBURG SÜD、KAMBARA KISEN、东方海外、太平船务、以星。
据进一步消息称,所有受影响的集装箱都将在科伦坡卸货并进行调查。以确定从受影响的货舱卸下集装箱是否安全,并确定起火原因。
什么是“共同海损”?
所谓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由于共同海损是为了共同安全而造成的损失,所以应由各受益方分摊,而不应由受损失方单独承担。
比如载有货物的船舶遇到风浪,为防止船舶倾覆而抛弃一部分货物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就属于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的成立条件是:
1.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共同危险;
2.为了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和合理的;
3.牺牲和费用必须是特殊的;
4.采取的措施取得了效果。
共同海损的范围包括共同海损损失和共同海损费用。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
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在避难港等处的费用;代替费用;垫款手续费和共同海损利息;理算费用等。
货主会受到哪些影响?
那么,当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损之后,货主们会受到哪些重要影响?(注:这里主要指的是事故发生后,货物没有灭失,但需要一起承担共同海损的情况。)
货物或将延误
首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货主的货物大概率会延误。在出现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基本不可能按照船期到港了。
因此,通知买家货物延误,以及保持查询船舶实时状态,是货主们要做的第一件事。
须提供担保才能提货
其次,对货物没有灭失的货主们来说,最大影响便是在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损之后,货主们不提供担保就提不了货。
以本次事故为例,宣布共同海损,这也就意味着,有货在“ZIM CHARLESTON”上的所有货主们也要一起承担责任,须提供共同海损担保之后才能够拿到货物,提货可能需要漫长等待!
2018年Maersk Honam曾发生严重火灾。马士基在宣布共同海损之后,理算人将救助保证金定为货物价值的42.5%,并将11.5%作为共损保证金——这意味着货物价值10万美元的托运人需要支付总计54,000美元的保证金才能卸货。
这对于那些没有投保的托运人而言就非常的艰难了,因为货主可以留置货物直到支付定金。而投了保的货物的托运人的保证金将由保险公司支付。
理算时间长
共同海损的理算过程相当漫长。比如之前长赐轮事故,保险界的专业人士分析称,后续一定是漫长的推锅打官司过程。
当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损之后,会委托专业理算公司进行理算。比如2018年的马士基浩南轮失火事故和此前的长赐轮事故,都是由英国海损理算公司Richards Hogg Lindley(RHL)进行理算的。
再次提醒,该船满载中国出口的货物,如有配载该船的货主货代企业,请留意最新情况,及时关注船舶动态,与客户保持沟通,关注货物情况、后续船期延误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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